2020年以来,凭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汇报书(表)假造监督治理法子》,江苏省部署发展环评文件技术复核工作,省生态环境厅及各设区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复核了局正陆续颁布。日前,《江苏生态环境》公家号颁布的黄石市五件典型案例,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是《环评汇报表》中“VOCs选取单一光催化氧化治理设施”不切合有关划定,违背了“环大气〔2019〕53号”和“环评导则”明确的具体要求。此案例值得治理部门、环评机构和建设机构在发展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汇报文件假造时出格把稳,引以为鉴!
近年来,通过生态环境部《沉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规划》(环大气〔2019〕53号)和《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规划》(环大气〔2020〕33号)等系列文件的政策疏导,VOCs治理行业均达成了总体的共识认知:逐步不接受或者否定企业用单一的VOCs治理方式(所谓的低效能),如单一洗涤、单一活性炭吸附、光催化/光氧化、低温等离子等工艺。
为此建议环评机构工作人员也应实时加强进建,提高对VOCs治理的认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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